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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小知识
单位缴存人数或缴存额发生变化时如何办理?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5424
发布时间: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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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人数或月缴存额发生变化的,在每月10日前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委托银行的小额支付系统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划入中心专户。